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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义务教育学科培训机构营转非消课结束公告
2021-12-24 14:38:35

根据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继函〔2021〕7号)、市教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苏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苏教继〔2021〕26号),以下机构(详见附表)选择继续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并承诺已完成所有存量课程的消化,现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学员家长共同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4日-12月28日,如有未完成消课的情况,请立即向吴江区教育局反映,相关凭证发送至邮箱wjmbjy@aliyun.com。

我区将严格执行“不批新证”“一址一证”“学科和非学科不得兼营”等规定,对“未完成消课、未纳入资金管控、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的机构,坚决不予换发办学许可证。 

苏州市吴江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