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
10月10日下午,区委教育工委召开中心组学习会,邀请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苏州分所主任徐飞律师做辅导,专题围绕《民法典》进行学习,并通过视频的方式,扩大到全区所有的学校,深入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助力全区教育系统学好、守好、用好这部重要的法典。区教育工委委员、区教育局副局长王卫明主持会议。
徐飞律师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出台的时代背景与历史沿革,围绕《民法典》的重点条目,结合具体案例,作了一场深入浅出的辅导讲座,为理解和掌握法典条文提供了很好的指导。
会上,王卫明就学习宣传好《民法典》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围绕“切实实施民法典”发表了重要讲话,作出了“民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这一重要论断。全区教育系统要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准确理解立法精神和核心要义,不断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要切实抓好民法典的贯彻实施。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各单位、学校要把民法典实施作为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把民法典作为决策、管理、监督的重要标尺,在全社会带头遵守好、运用好,切实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推动自治、法治、德治共生共长。
三要深入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各单位、学校要把民法典宣传教育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普法工作的重要任务,抓住青少年“关键时期”,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提高民法典课程教育能力,丰富中小学民法典教育资源,引导青少年有效掌握民法典知识。要把民法典教育有机融入“八礼四仪”养成教育,培育校园民法典文化,通过开展主题板报、征文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等互动式参与式课外活动,提升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实践体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法治教育体系,引导广大师生形成学、懂、守、用的强烈共识和自觉行动。
全区教育系统将以此次讲座为契机,深刻领会《民法典》的精神内核,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民法典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把公平、正义的基本理念贯穿教育事业发展全过程,着力推动全面依法治校,推动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